社会保障劳动合同应包括以下条款:1。用人单位名称和法定代表人;2.工人姓名;劳动合同期限;3.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4.工作时间和休息时间;劳动报酬;5.社会保险;6.职业危害保护等。关于社会保障劳动合同应包括哪些条款,深圳市劳动合同律师为您回答。
一、社会保障劳动合同应包括哪些条款?
1.劳动合同应当具备下列条款:
(1)用人单位名称、住所、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
(2)员工姓名、地址、居民身份证或其他有效身份证号码。
(3)劳动合同期限。
(4)工作内容和地点。
(5)工作时间和休息。
(6)劳动报酬。
(7)社会保险。
(8)劳动保护。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
(9)法律、法规应当纳入劳动合同的其他事项。
除前款规定的必要条款外,用人单位和劳动者还可以约定试用期、培训、保守秘密、补充保险、福利等。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十七条。
二、劳动合同的作用
1.劳动合同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义务的书面协议。
2.劳动合同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义务的协议。根据本协议,劳动者加入企业、个人经济组织、机构、国家机关、社会组织等用人单位,成为单位成员,承担一定的工作类型、岗位或岗位,遵守单位内部劳动规则等规章制度。
3.用人单位应当根据劳动者提供的数量和质量,及时安排劳动者工作,并根据劳动法、法律、法规和劳动合同提供必要的劳动条件,确保劳动者享有劳动保护、社会保险、福利等权利和待遇。
三、劳动合同的主要特点
1.劳动合同主体具体。
2.劳动合同的内容具有劳动权利义务的统一性和对应性。
3.劳动对象单一,即劳动行为。
4.劳动合同具有承诺、有偿、双务合同的特点。
5.劳动合同常涉及第三人的物质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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