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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劳动法律师为您讲解2022年最新劳动纠纷规则

时间:2023-10-19 15:52 点击: 关键词:深圳劳动法律师,劳动纠纷

  为了实时解决劳动争议案件法律中的疑问题目,促成法律对立,北京市高等人民法院民一庭与北京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仲裁处于近期联结召开了劳动争议案件法令合用题目研讨会,北京市三级法院处置劳动争议审讯事情的部分庭长和法官、北京市、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处置劳动争议仲裁事情的部分向导和仲裁员参加了研讨,与会人员就劳动争议案件审理中亟待解决的程序和实体方面的问题进行了认真充分的讨论,对部分问题的解决取得了一致意见,深圳劳动法律师为您整理的现纪要如下:

深圳劳动法律师为您讲解2022年最新劳动纠纷规则

  一、劳动争议案件的受理局限题目

深圳劳动法律师为您讲解2022年最新劳动纠纷规则

  1、依据《劳动争议调处仲裁法》、《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社会保险考核设施》、《劳动保证监察条例》及我市的仲裁和审讯实际,关于社会保险争议的受理应遵循以下原则:

  (1)用人单元未为劳动者创建社会保险瓜葛、欠缴社会保险费或未按划定的人为基数足额交纳社会保险费的,劳动者主意予以补缴的,普通不予受理,告诉劳动者通过劳动行政部门解决;

  (2)因为用人单元未按规定为劳动者交纳社会保险费,致使劳动者不克不及享用工伤、就业、生育、医疗保险待遇,劳动者要求用人单位按照相关规定支付上述待遇的,应予受理。

  (3)用人单元未为农民工交纳养老保险费,农民工在与用人单元终止或解除劳动条约后请求用人单元赔偿损失的,应予受理。

  2、因用人单元拖延转档或将档案失落,劳动者请求用人单元赔偿损失的纠纷,应属于劳动争议案件受理范围。

  3、劳动者与用人单元因住房公积金的交纳、办理退休手续产生的争议,不属于劳动争议案件受理局限。

  二、对于一裁结局案件的法律适用问题

  1、依据《劳动争议调处仲裁法》第四十七条的划定,合用一裁结局的劳动争议案件有两类,一是小额案件,即追索劳动待遇、工伤医疗费、经济赔偿或赔偿金,不跨越本地月最低人为规范十二个月金额的争议;二是规范明确的案件,即因施行国度的劳动规范在事情时候、歇息休假、社会保险等方面产生的争议。关于第一类案件,普通应该以当事人请求仲裁时各项请求的总金额为标准确定是否属于适用一裁终局的劳动争议案件。对于第二类案件,该类案件一般不涉及具体金额,主要是指因执行国家劳动标准而产生的争议。

  2、劳动者就结局裁决向下层人民法院告状,而用人单元根据《劳动争议调处仲裁法》第四十九的规定向中级人民法院请求撤销仲裁裁决的,中级人民法院应当不予受理。曾经受理的,应裁定闭幕诉讼。但下层国民法院审理案件时,对用人单元的抗辩应一并处置。劳动者告状后撤诉或因跨越告状时期被采纳告状的,用人单元自收到裁定书之日起三十日内能够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请求撤销仲裁裁决。中级人民法院在受理用人单位撤销仲裁裁决的申请后,或基层人民法院在受理劳动者对于终局裁决不服的案件后,均应在开庭审理前审查是否同时存在撤销仲裁之诉和劳动者不服终局裁决的起诉,以便两级法院就有关案件进行协调和沟通。

  3、依据审理撤销仲裁裁决案件的实践需求,人民法院能够向作出原裁决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调阅档册,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应该实时供应案卷。人民法院就上述案件作出的裁定,应当送作出原裁决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

  三、步伐方面的其他问题

  1、在劳动仲裁步伐中遗漏了必须配合列入仲裁的当事人,人民法院在一审诉讼步伐中可依法予以追加,毋庸再行仲裁。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漏裁的事项,人民法院可直接作出处理。

  2、依据《最高国民法院对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合用法令多少题目的说明》第六条划定:“人民法院受理劳动争议案件后,当事人增添诉讼要求的,如该诉讼要求与讼争的劳动争议拥有不可分性,应当合并审理”,该条款中的“不可分性”是指增加的诉讼请求与仲裁的事项是基于同一事实而产生的,相互之间具有依附性。

  3、当事人两边不平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作出的统一仲裁裁决,均向统一人民法院告状的,两边当事人互为被告和原告,先告状的一方当事人列为“原告(被告)”,后起诉的一方当事人列为“被告(原告)”。

  4、《劳动争议调处仲裁法》第四十八条(不平结局裁决十五日内告状)和第四十九条(不平结局裁决三十日内请求撤销)触及的时期的起算,应与《民事诉讼法》的无关划定相一致,均从第二天起算;《劳动合同法》第十九条所称的“以上”“不满”(条约期限)的界定,应与《民法通则》第一百五十五条的规定相一致。

  5、劳动者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条第二款和《劳动争议调处仲裁法》第十六条的划定向人民法院请求领取令的,应吻合《民事诉讼法》第十七章的划定。

深圳劳动法律师为您讲解2022年最新劳动纠纷规则

  以上就是深圳劳动法律师为您讲解的劳动纠纷的整体内容,希望对您有所帮助,如果您有类似的法律问题,还请咨询深圳劳动法律师为您做一对一的讲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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