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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上输钱四万该怎么办呢找深圳知名刑事律师

时间:2021-02-08 14:15 点击: 关键词:网上,输钱,四万,该,怎么办,呢找,深圳,知名,
上海知名刑事案件律师  面临潜在的刑事风险,笔者认为,网络赌博的参赌人员可以采取以下应对措施:
第一,及时联系专业刑事律师,详细向律师说明自身参与赌博的相关情况,包括赌博网站的具体情况、参赌次数、时间、投注金额、金额来源等。专业律师了解相关情况后,方能根据行为人自身参赌情况结合案发地司法实务现状,作出准确的预判并提供有效应对指导。
第二,切勿盲目自首。由于赌博网站牵涉到人员数量多,部分赌博网站注册会员几十万甚至上百万,涉案区域广,公安机关收集证据、调查案件往往需要相当长的时间。此时,对于一般的参赌人员,办案人员可能根本无暇去关注你。但如果自己的银行卡确实被冻结了,应在律师的指导下,即使自首,也应获得最大程度上的量刑减免。
第三,调整自己的心态,从容应对可能面临的风险。赌博是违法行为,当你参与网络赌博的第一次起,你就应当意识到这种风险。对于赌博持续时间长、投注金额巨大的参赌人员,最大的刑事风险则可能是“以赌博为业”构成赌博罪的风险。公安机关的调查,与当事人的辩护准备是两个不同方向的应对,要及早准备,必要时可以提前委托律师介入。该来的总会来,调整心态,做好自己每一天的工作,静待。

  面临潜在的刑事风险,笔者认为,网络赌博的参赌人员可以采取以下应对措施:

网上输钱四万该怎么办呢找深圳知名刑事律师

  第一,及时联系专业刑事律师,详细向律师说明自身参与赌博的相关情况,包括赌博网站的具体情况、参赌次数、时间、投注金额、金额来源等。专业律师了解相关情况后,方能根据行为人自身参赌情况结合案发地司法实务现状,作出准确的预判并提供有效应对指导。

  第二,切勿盲目自首。由于赌博网站牵涉到人员数量多,部分赌博网站注册会员几十万甚至上百万,涉案区域广,公安机关收集证据、调查案件往往需要相当长的时间。此时,对于一般的参赌人员,办案人员可能根本无暇去关注你。但如果自己的银行卡确实被冻结了,应在律师的指导下,即使自首,也应获得最大程度上的量刑减免。

  第三,调整自己的心态,从容应对可能面临的风险。赌博是违法行为,当你参与网络赌博的第一次起,你就应当意识到这种风险。对于赌博持续时间长、投注金额巨大的参赌人员,最大的刑事风险则可能是“以赌博为业”构成赌博罪的风险。公安机关的调查,与当事人的辩护准备是两个最近,全国许多省份都开展了打击非法和犯罪赌博活动的专项行动,特别是对跨境网络赌博保持高度压力。江西省很多地方甚至出台了“禁麻令”,要求商业麻将馆自行关闭,茶馆酒店的麻将室自行撤销,引发网友热议。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赌博不仅是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违法行为,而且情节严重,甚至可能触犯刑法,构成赌博、开设赌场罪。《刑法》第303条第1款规定了赌博罪。以营利为目的,聚众赌博或者以赌博为业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第二款规定,开设赌场罪为:“开设赌场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赌博一般是指赞助商、组织者、牟利者或提供资金、场地、借贷服务等的人。,但不包括普通赌博人员。然而,在理论和司法实践中,很难准确界定什么是赌博。所谓的赌徒在什么情况下可以被视为“以赌博为业”,然后以赌博罪定罪处罚,这关系到罪与非罪,也是准确打击犯罪、依法保障人权的根本问题。

  1.“以赌为业”作为赌博罪的实务分析。

  通过收集案件的网络数据库,基于赌博犯罪,笔者认为其中部分案件以赌博为检索条件,共检索到相关裁判文书384份。逐一将“聚众赌博”和“收受他人赌注六合彩”的案件认定为“以赌博为业”的案件,进而得出纯赌徒(大部分是为自己参加赌博,也有部分是帮助他人参加赌博)已经被认定的结论,通过对这些案件的分析,笔者试图揭示司法实践中简单赌徒被判定为赌博犯罪的规律,以及辩护律师如何有效地做好相应的辩护工作。

  1.从地域分布来看。前五名定罪为:河南省9起,占21.95%;6广东省,占14.63%;福建省5家,占12.19%;4在江西省,占9.76%;3在河北省,占7.32%。其他省份除广西、山西外,湖北、江苏、贵州、安徽、四川、辽宁、浙江、甘肃、吉林、山东各有一个。不难看出,排名前五的省份数量都在60%以上,赌博犯罪的犯罪风险是由单纯的赌博人员决定的,在这些省份也较高。

  2.从具体量刑来看。只有三起案件被判处两年以上有期徒刑,均为网络赌博。其中两起案件参与赌博超过200次,近千万银行流水。最重判决两年零六个月,下注金额3亿。一至二年有期徒刑六起,主要是长期赌博,投注过亿,但也有二十多万人获利。近80%的案件被判处一年以下有期徒刑。

  3.从定罪的情况来看。司法机关在认定被告人构成“以赌博为业”的赌博罪时,通常是根据行为人赌博资金的持续时间、频率和数额来认定的,但也有长期赌博、赌博获利、借钱赌博、帮助他人赌博下注等多种宽泛的情节。更有甚者,连续三日参与赌博且赌博费用不超过3万元的赌徒,视为赌博[见(2012)成行子楚第102号邹张顺、蔡惠东赌博罪一审刑事判决书]。此外,还有多次受到行政处罚的赌博人员被重新评定为赌博,进而认定赌博罪的案件[见(2015)鄂施简兴子楚第00033号赖某某赌博罪一审刑事判决书]。以上两起案件,在我看来完全违背了赌博罪的真实内涵,存在明显的错误判断。

  4.从赌博行为持续时间来看。连续参与赌博6个月以上的案件有20起,约占全部案件的50%,其中近50%的人赌博时间不足6个月或仅被笼统描述为长期或反复赌博。其中持续时间较短的是一个月、七天甚至一天。

  如“经审理查明,2016年3月至4月18日,被告人李、宋桂红被李(另案处理)以在国内外赌博为目的,在漳州市常州区某路XXX室雇用。该网站进行网上赌博(累计下注金额超过19.99万元)。”【见(2017)桂0405刑事初字第105号刑事判决书,广西梧州市常州区人民法院】

  又如,“经审理查明,2014年6月25日至2014年7月1日期间,被告梁某某使用QAZPLM0133(密码aaa888)在http://www.HG3088.com赌博网站(皇冠网)赌博,下注金额为401.25万元……”[见广东省开平市人民法院(2014)姜开法正子楚第554号梁某某赌博一审刑事判决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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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又如,“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张、蔡赌博。被告张于2005年12月通过牛向其借款人民币30万元用于赌博。为偿还赌债,被告人张于2006年2月28日晚与被告人蔡某、袁某、“彬彬”、“阿华”、“上虞老”在本市江干区燕家龙7号二楼一个房间内赌博。在赌博过程中,因袁无现金,同意扣除被告张、牛所欠赌债,牛作了担保。当晚,袁在赌博中共计损失人民币125万元,除被告张、牛所欠赌债全部冲抵外,袁仍欠赌债60余万元。之后袁给牛交了40多万。参见杭州市江干区人民法院(2007)江兴第726号张、蔡赌博罪一审刑事判决书]

  上海知名刑事案件律师  5.初步分析。从以上数据可以看出,一般赌客应构成“以赌博为业”的赌博罪,相关判决呈现明显的地域性特征。河南、福建、江西等地更容易被定罪。广东省虽然有6起案件,但其中4起案件的被告人都是体现在帮助网络赌徒赌博,而不是自己参与赌博。在实践中,有大量的人长期参与线下赌博或网上赌博,但从统计数据来看,真正被追究刑事责任的人数很少,这与理论和实践中很难准确界定其内涵和外延有关。其次,“以赌为业”似乎要求赌徒长期赌博。但是,从实践中的判例法来看,赌博的持续时间似乎并不是确定“以赌博为业”的必要考虑因素。几天甚至一天的赌博都可能被认定为“以赌博为业”。显然,这种极其宽泛的认定方法模糊了刑事犯罪与一般行政违法的界限。第三,有的法院会接受别人的“六合彩”投注,或者认为开设赌博网站的行为是“以赌博为业”。在我看来,前者行为被视为赌博,后者行为被视为开设赌场罪,似乎更为合适。第四,行为人是否有合法的职业或者合法的收入来源,不是考虑其是否构成“以赌博为业”的因素之一。在上述41起案件中,辩护律师认为被告有正当职业,不属于“赌博作为职业”的辩护意见,并没有被法院无一例外地采纳。总之,“以赌为业”在司法实践中没有统一的标准。各地判断的理由大多强调赌博的持续时间和频率、赌资的多少、盈利情况等。,但缺乏明确的、可操作性的指导,导致在实践中适用本罪时混乱、任性。不同方向的应对,要及早准备,必要时可以提前委托律师介入。该来的总会来,调整心态,做好自己每一天的工作,静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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