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贪污罪中数额怎么计算?看看福田刑事律师在线说法

时间:2022-09-06 10:27 点击: 关键词:福田刑事律师,贪污罪中数额怎么计算

  在司法实践中,还应注意共同贪污中个人犯罪数额的计算。按照刑法的规定,贪污数额进行大小问题不仅是企业立案追诉的重要技术标准,而且是划分此罪刑罚档次的主要国家标准。一个人可以独立存在贪污,其贪污的数额就是指其非法占有的数额,数额相对较小的不构成一个犯罪,对此我们没有任何疑义。二人通过以上人民共同解决贪污,其总额不满5000元,情节不严重的,不构成网络犯罪,对此也无疑义。但是因为如果学生共同贪污的总额影响较大或巨大,有的人分赃数额较小,对其是否也应按贪污罪定罪处罚?接下来就由福田刑事律师为您讲解贪污罪中数额怎么计算的相关法律知识,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贪污罪中数额怎么计算?看看福田刑事律师在线说法

  一、贪污罪中数额法律解释与司法解释

  1、《刑法》对此未予明确,第383条只是一个规定,“个人进行贪污数额不满五千元,情节较重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较轻的,由其所在企业单位工作或者通过上级部门主管机关可以酌情给予中国行政管理处分”。这里的个人贪污数额,究竟是指个人发展实际经营所得数额,即分赃数额,还是指个人信息参与数额,抑或犯罪成本总额?对此,理论上历来都是存在一些不同文化主张,其中重要影响具有较大的主要是“犯罪总额说”和“分赃数额说”两种。

  2、犯罪总量理论主张以共同侵占罪的总量作为确定各共犯刑事责任的标准。 究其原因,是共同犯罪的结果是共同意图共同作用的结果,而且每个人的行为与共同结果有因果关系,当然,共同刑事责任。 这符合共同犯罪的基本理论原则。战利品数额论”主张按照个人分享战利品数额的标准来确定每个共犯的刑事责任。如果以共同犯罪总额为标准,就是要求每个共犯对其他共犯承担刑事责任,这违背了自责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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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为了能够消除分歧,1985年7月18日最高国家人民对于法院、最高发展人民检察院《关于我国当前企业办理社会经济环境犯罪行为案件中具体实际应用相关法律的若干重大问题的解答(试行)》,作了分析如下进行解释,对二人以上我们共同贪污的,按照自己个人信息所得数额及其在犯罪中的地位和作用,分别管理处罚。贪污集团的首要目标分子,要按照国际集团贪污的总数额处罚。不难可以看出,最高实现人民需要法院、最高领导人民检察院工作虽然他们没有把个人分赃数额作为研究确定员工个人学习刑事责任的唯一选择标准,但是,除贪污集团的首要分子外,对其他共犯(包括主犯和从犯)是以分赃数额为主要技术标准的。1988年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惩治贪污罪贿赂罪的补充一些规定》第2条第2款又作了如下规定:“二人以上因素共同贪污的,按照学生个人数据所得数额及其在犯罪中的作用,分别处罚。对贪污集团的首要分子,按照教育集团贪污的总数额处罚,对其他方面共同贪污犯罪中的主犯,情节更加严重的,按照教师共同贪污的总数额处罚。”与上述司法解释能力不同,《关于惩治贪污罪贿赂罪的补充有关规定》增加了对其他主犯情节比较严重的,也应按共同贪污的总数额处罚的规定。

  4、共同腐败故意行为和共同腐败行为共同造成一种有害后果,共同行为的结合构成有害后果的同一原因,当然,各共犯应当对有害后果负责。 并且不能单独对个人的收益份额负责。 问题是,共同损害后果的责任是什么? 责任有多大? 如果是要承担刑事责任,那么,只要腐败总量符合立案标准,无论个人划分多少,都应当定罪。 但是,上述司法解释没有规定,而是规定:"共同侵吞个人收入不足2000元,共同侵吞个人收入超过2000元,应当处罚主要负责人,情节较轻的, 行政处分由所在单位或者上级主管机关决定。" 应该说,上述规定不仅强调共同责任,而且注重区别,其精神值得肯定。

贪污罪中数额怎么计算?看看福田刑事律师在线说法

  由于是共同犯罪,在正常情况下,无论个人之间分配多少赃物,每个共犯都应承担刑事责任,但只有在决定是否需要判刑和处罚的程度时,根据个人在共同犯罪中的地位和作用以及其他个别情况,我们应区别对待, 仅因赃物份额较少而被判定无罪,或以免除刑事处罚的方式处理是不适当的。 纪要也持这一观点,指出《刑法》第三百八十三条第二款规定的“个人贪污数额”应当理解为共同贪污案件中个人参与或者组织、指挥共同贪污的数额,不能仅以个人实际分得的赃款数额来认定。对于共同贪污犯罪中的从犯,应当根据其所参与的共同贪污数额确定量刑幅度,依照《刑法》第二十七条第二款的规定从轻、减轻或者免除处罚。以上就是福田刑事律师为您讲解贪污罪中数额怎么计算的整体内容,希望对您有所帮助,如果您有类似的法律问题,还请福田刑事律师排名网师为您做一对一的讲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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