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残疾鉴定需要多长时间?深圳工伤律师为你解答。
工伤一般由县级以上劳动鉴定委员会在医疗结束或医疗期满后进行评估。
一、因工伤申请劳动能力鉴定的,用人单位、工伤工人或者其近亲或者其委托律师应当按照下列规定的期限向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申请:
(1)医疗结束前确认工伤的,应当在医疗结束后30日内提出申请;
(2)医疗后工伤的,应当在工伤认定后30日内提出申请;
(3)申请旧伤复发鉴定的,应在病情发生后治疗结束前提出。
因病致残或者因工致残的,应当按照有关规定的期限申请。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认为自劳动能力评估结论之日起一年内发生变化的,可以向市劳动能力评估委员会申请劳动能力评估。
被鉴定人或者其近亲提出申请的,被鉴定人应当满足工伤医疗期最短,病情相对稳定;
用人单位单独申请的,工伤医疗期限最长,病情相对稳定。
二、工伤鉴定的法律规定是什么
1)职工发生工伤,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应当进行劳动能力鉴定。
2)劳动能力鉴定是指劳动功能障碍和自理障碍的等级鉴定。劳动功能障碍分为10个残疾等级,最重的是1个等级,最轻的是10个等级。自理障碍分为三个等级:根本不能照顾自己,大多数人不能照顾自己,生活部分不能照顾自己。
3)劳动能力鉴定由用人单位、工伤职工或其直系亲属向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申请,并提供工伤鉴定决定和工伤医疗相关信息。
4)设区的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应当自收到劳动能力鉴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必要时,劳动能力鉴定结论的期限可延长30天。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应当及时送达申请鉴定的单位和个人。
5)申请鉴定的单位或者个人对设区的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的鉴定结论不满意的,可以自收到鉴定结论之日起15日内向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申请再鉴定。深圳工伤律师
深圳工伤律师详解:工伤事故调查与记录的重要性及法律责任 | 深圳工伤律师解析工伤案件中医疗记录的证明力:权益保障与法 |
深圳工伤律师解析工伤事故报告:法律义务与权益保障 | 深圳工伤律师:职业病患者有工伤待遇的,无权向单位主张死亡 |
职场必备!工伤认定的标准及赔偿是什么呢?深圳工伤律师告诉 | 工伤治疗工作期间可以享受哪些待遇?深圳工伤律师告诉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