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学们晚饭后死了!所有27人都被判处有责任。张参加了一年一度的初中同学聚会。由于气氛热闹,他喝了更多的白酒。当天20点左右,他独自开车回家。21时14分左右,发生了一起车祸。张在抢救后死亡。深圳高级律师带你看这个酒驾出交通事故的案例。
经公安交警部门调查,张某酒后驾车,对事故负全部责任,但事情还没有结束。
事件发生在去年2月20日晚,事件发生后,张的家人起诉沈和其他27人参加同学聚会晚宴,认为共同组织、参与者,未履行合理的安全注意义务和相应的护理、保护等具体义务,应对张的死亡承担赔偿责任。
然而,张某根的初中同学辩称:我吃饭的时候没有劝你喝酒。在此期间,只有张喝了白酒。开幕前,每个人都提醒对方开车时不要喝酒。后来,每个人都给了人类关怀基金。我们不承担赔偿责任!
经审理,法院认为
亲人和朋友之间的晚餐和饮酒是一种友谊行为。每个饮酒者都有最高的义务关注自己的生命安全。同时,他们一起喝酒。晚餐应善意提醒、劝诫、照顾和帮助其他饮酒者,同桌晚餐的义务应高于其他共同晚餐。
在这种情况下,张某根和沈某共有28人共进晚餐,其中6人与张某根同桌。当张某根严重醉酒时,吃饭的人让他独自离开,这有一定的过错。
综合考虑,张某根的死因和共同用餐人员的过错程度,法院最终判决被告沈某等6名同桌用餐人员每人承担5250元的赔偿责任,其余21名共同用餐人员每人承担3150元的赔偿责任。
对于相关案件,绍兴市中级人民法院法官表示,当饮酒者处于醉酒危险状态时,其他共同饮酒者有一定的注意义务。这种义务不仅是道德义务,也是法律义务。共同饮酒导致醉酒死亡的注意义务主要有两个阶段:
共同饮酒时:宴会组织者有义务提醒在场人员适量饮酒,其他共同饮酒者不得强行劝说或罚款。他们还应特别注意观察是否有人喝醉或其他身体不适。
共同饮酒后:共同饮酒者有义务帮助过度饮酒者,如劝阻酒后驾车、联系家属、送医生、安全护送等。如果共同饮酒者在饮酒时有强迫、强迫、承诺等不当行为,他们将有更严格的救助义务。饮酒者因自身原因醉酒的,共同饮酒者只有在有重大过失时才承担责任。深圳高级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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