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常生活中家长一定要做好对孩子的监护,危险可能就在身边,下面深圳高级律师带您看看下面案例。
案件情况
近日,安徽省固镇县人民法院审结了一起健康权纠纷案件。人民法院多次调解。由于分歧较大,双方无法达成协议,最终判决被告安徽固镇供电公司赔偿原告梁的经济损失5.1万元。
2010年4月8日上午7点左右,原告上学途中,被告所有路边高压输电线路击倒受伤,送往蚌埠医学院附属医院和上海电力医院治疗,医疗费用超过16万元,原告梁受伤构成6级残疾。在治疗过程中,被告已经提前支付了所有的医疗费用。后来,原告来到法院起诉,因为双方就赔偿达成了协议。
法院审理
在审判过程中,被告辩称,所有的高压电线都因第三人的过错而脱落,对原告造成伤害,并认为原告的父母对原告负有不利的监护责任,应承担部分责任。
裁决结果
法院认为:虽然被告辩称其脱落的高压电线是由第三方的过错引起的,但为了提供相关证据,因此不能逃避责任,被告称原告父母没有履行监护职责,法院认为原告在上学途中触电事故,事故地点已经脱离原告父母的可控范围,因此原告父母对事故不负责。最后,法院裁定,被告安徽电力镇供电公司赔偿原告经济损失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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