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现实社会中,我们都知道,买房时,双方必须签订销售合同。只有符合相关条件,合同才合法有效。面对这种情况,未签订正式合同的购房承诺是否有效?深圳房产合同律师为您解答。
一、未签订正式合同购房承诺书是否有效
购房承诺书是购房的承诺。签订的当事人具有民事行为能力,意思是真实的,不违反法律强制性和公共秩序和良好习俗,具有法律效力。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百四十三条具有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
(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实;
(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反公序良俗。
二、贷款买房做不到谁承担责任
由谁承担违约责任取决于合同:
(1)合同约定,因买受人原因不能及时提供材料,或者提供材料不完整,提供虚假材料导致银行抵押贷款无法办理,导致双方合同无法履行,合同目的无法实现的,开发商有权解除合同,并可追究买受人的违约责任。
(2)合同因开发商原因未实施抵押贷款银行,未及时提交抵押贷款材料,导致银行抵押贷款无法办理,导致合同无法履行,合同目的无法实现,根据合同或合同法,买方有权解除合同,可要求开发商承担违约责任。
(3)因银行原因,导致银行抵押贷款延期,贷款金额减少或不能处理,双方一般有补充合同或协议,协议由买方选择,或买方在一定期限内支付购房款,或买方有权解除合同;逾期不支付购房款的,开发商有权解除合同。
我们可以了解到,按照规定,买房的承诺是买房的承诺签订的当事人具有民事行为能力,意思是真实的,不违反法律强制性和公共秩序和良好习俗,具有法律效力。深圳房产合同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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