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名男子吃了霸王餐逃跑摔伤,向店主索赔4万,深圳权威律师和你一起看看这个案例。
2018年4月3日凌晨,张军等6人在湖北省襄阳市樊城区汉江路一家KTV唱歌后,前往汉江路一家餐厅吃夜宵。凌晨2:30左右,一群人吃完饭,在店员没有准备好之前,6人在结账前迅速离开了餐厅。王芳老板发现后,立即出去收取餐费。张军等人不仅停了下来,而且很快分散了。
由于张军离王芳最近,王芳一路追赶,拨打报警电话,通知丈夫高强。高强到达后,张军害怕被抓。当他跑到松鹤路十字路口时,他摔倒了,受伤了。高强在追赶时也摔倒了。
警察赶到后,让张军去医院治疗,并带王芳去派出所询问。张军住院11天,医疗费用6848元。经鉴定,损伤程度为轻伤二级。出院后,张军将王芳和他的妻子告上法庭,要求他们赔偿医疗费用。
湖北省襄阳市樊城区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张军等人在第二家被告店就餐,就餐后应主动支付餐费。然而,六人在就餐后没有结账就离开了。主观上存在过错。王芳发现张军等人未结账离开后,为了维护自己的权益,他们外出追赶,要求张军等人结账,但张军等人仍拒绝支付账单,分散离开,主观上更糟糕。王芳看到张军等人拒绝结账,先打了10个电话给高强。张军看到高强追赶,想逃跑,在逃跑过程中摔倒受伤,第二被告与张军没有身体接触,没有侵权行为,没有过错,不应承担责任。
张军要求两名被告赔偿其医疗费用40760.32元,不合理,没有法律依据,应予以驳回。一审法院判决:驳回原告张军的诉讼请求;案件受理费500元,减半250元,由原告张军承担。张军拒绝接受判决,提出上诉,二审维持原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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