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践中房屋被强制拆除的情况时有发生,拆迁方不顾被拆迁人是否同意,采取违法手段强制拆除房屋。由于强拆场面混乱紧急,被拆迁人往往会忽略收集证据,从而在事后维权过程中因没有足够证据导致无法证明强拆主体是谁以及强拆造成的具体损失是多少,从而维权失败。今天深圳专业房产律师就和大家分享强拆取证的八个有效办法。
一、一、拍摄取证的四个有效办法
1、房屋内外均要拍全
在强拆过程中被拆迁人拍照取证时一定要把房屋内部和外部拍全,拍摄外部时最好找到一个明显的参照物,能够证明自己被拆房屋的大致方向;拍摄房屋内部时,建议在拍摄过程中对房屋内部进行介绍。
2、录像拍照要显示时间
拍摄强拆过程一个很重要的作用是证明强拆的时间,因此建议被拆迁人提前将手机设置成将时间显示在照片上或录像中,如果手机不具有此功能可以在录像过程中以询问第三人“今天是几月几号?”的方式来明确时间。
3、录音录像时要明确强拆现场的对象
记录强拆视频和照片其内容非常重要,被拆迁人应抓住拍摄重点,不要光拍房屋被拆的场面,要重点拍是谁拆的,谁在现场指挥拆除的。简单来说,要盯住穿制服的人员拍摄,争取拍摄到制服上显示的编号,或者拍摄拆迁人员驾驶的车辆。
4、拍摄证据妥善保存
强拆取证过程中被拆迁人最好提前将手机或相机充满电量以及保证内存,以免录音录像出现中断现象影响证据有效性。
二、报警取证的二个有效办法
5、一定要“第一时间”打110
很多被拆迁人认为强拆报警没有用,其实是错误理解了报警的主要目的。报警并不是完全为了让警察阻止拆迁,更重要的是为后面维权取证。公安局的出警记录回执单是最有利的证据。
6、报警电话记录要留存
如果第一时间报警,但是公安局不出警怎么办?那么这个时候就要留存当时的报警通话记录,在后续维权过程中这将是提起行政复议的重要证据。
三、毁坏财物取证的二个有效办法
7、强拆前重要财物要登记拍照
根据法律规定,在强拆行为被法院确认违法后,被拆迁人可以申请国家赔偿。然而很多被拆迁人无法对自己主张的赔偿提供证据证明。因此,建议被拆迁人在得知自己的房屋属于拆迁规划的时候提前拍照取证,防患于未然。家中的电器与家具等要及时登记品牌和型号,如果有发票一定要保存好。
8、强拆后要针对毁坏的财物拍照
如果您在强拆前没有任何拍照留证行为,那么强拆后一定要对毁坏的财务进行拍照或者录像,并且要拍摄被损毁的具体物品,比如被砸坏的电视机、空调等。单单一两张混乱的被拆现场照片无法证明被拆迁人的实际损失,法院也就无法支持申请赔偿的主张。
强制拆除往往是混乱而暴力的场面,被拆迁人们如遇到强拆一定要保持头脑冷静,切不可采取激烈的对抗措施,因为对抗不仅自身容易受伤,同时阻止强拆的效果也是微乎其微的。如果大家遇到强制拆除房屋的情况,一定要及时咨询深圳专业房产律师以寻求法律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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