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深圳专业房产律师收到多方面的《限期拆除违章建筑物通知书》。在没有任何警告的情况下,一栋已经建造多年的房屋就会被视为非法建造和非法强拆,感到困惑又充满恐惧,害怕自己的房屋随时会被非法强拆。
一、首先要明白什么是违建。一般来说,建设单位或个人在建设过程中违反法律法规的各种建设活动称为违法建设。具体来说,在规划控制区内,未经建设和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批准或者违反建设审批规定的建设项目未取得相关施工许可的。《城乡规划法》将违法建设行为规定为“无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者违反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进行建设”。城市违法建设管理的主要对象是未取得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土地使用权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等三证的新建、改建、扩建的建筑物,或者未按照批准的要求建设的建筑物、构筑物和逾期未拆除的临时建筑。违法建筑一般被定义为“在规划区内违反规划法律的建设活动”。在自家宅基地上建的有正常居住的房子,尤其是几十年前建的,一般都不是违章建筑。
二、《违章建筑企业限期拆除通知书》是一项国家行政管理处罚问题行为,根据目前我国《行政处罚法》的规定,行政权力机关工作及其相关执法部门人员在作出具体行政处罚方式决定我们之前,未向当事人可以告知学生给予中国行政处罚的事实、理由和依据,或者直接拒绝听取当事人的陈述、申辩,行政处罚信息不能有效成立,当事人选择放弃陈述或者申辩权利的除外。行政机关对当事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社会之前,应当查明当事人的房屋结构是否具有超出宅基地使用能力范围建房,超出多少,房屋是什么时间由何人所建,同时教师还应多依法告知当事人所享有的权利要求等等,如果公司没有需要经过分析上述应用程序设计或者有其他侵犯当事人合法权益的行为,在收到《违章建筑限期拆除通知书》后,一定要能够及时全面依法去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环境行政诉讼,请求撤销该《违章建筑限期拆除通知书》,并且应该根据《行政强制法》的规定,在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期限内,行政机关无权强拆房屋。
因此,在收到《限期拆除违章房屋通知书》后,该房屋不一定被强制非法拆除,在申请行政复议和对《限期拆除违章房屋通知书》提起诉讼期间,不得非法拆除房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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