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诈骗的常见情况有几种?深圳合同顾问律师为您解答。
1.伪造合同
欺诈者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以伪造合同主体、伪造合同内容等方式,凭空捏造或者虚构合同,骗取他人财产。可以伪造合同,直接取得他人财产;也可以先伪造合同,引诱他人与之签订合同,骗取财产。
2.货物引诱
欺诈者利用一些单位或个人急需一些稀缺或畅销商品的心理,谎称可以提供钢铁、汽车、铝锭、彩电等稀缺商品,签订虚假的购销合同,骗取对方的定金或预付款。这种玩法使欺诈者伪装成供应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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盗用。假名可以是假冒知名企业的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理人。业务负责人利用伪造的证明文体与对方签订合同;盗用他人盖章的合同纸。介绍信。合同占用章,冒充公司与他人签订合同;使用他人无效或丢失的合同纸。介绍信。合同专用章,冒充公司业务人员与他人签订合同;擅自刻制他人印章,冒充他人,与他人签订合同。
3.虚构主体
欺诈者伪造营业执照,虚构企业名称、资金、经营范围等。,使用不存在或者未依法登记的单位与他人签订合同,骗取他人财产。
4.谎称专利技术引诱
欺诈者编造专利、高科技、包装技术、包装设备、包装培训、包装回收、包装利润,引诱对方签订合同,不断骗取对方的转让费、培训费、设备费。
5.虚假广告。信息引诱
欺诈者首先发布虚假广告和信息,引诱他人与他人签订合同,骗取对方的中介费、立项费等财产。
6.虚构担保
欺诈者伪造、变造无效票据或者虚假产权证明作为担保,引诱他人与他人签订合同,履行合同,骗取对方财产。
7.抵债诈骗
欺诈者首先与对方签订合同,试图让对方先履行,在对方交付货物后,声称无法支付货款,愿意用产品支付货款。对方被迫无助,不得不接受欺诈者的条件。此时,欺诈者用劣质产品支付货款,使对方遭受损失。
深圳合同顾问律师解答合同成立的条件是什么?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