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规定拆迁必须合法,如果遇到违法强拆,被强拆人是可以根据国家赔偿法申请赔偿的,那么违法强拆农村房屋的赔偿规定有哪些?为了帮助大家更好的了解相关法律知识,深圳房屋拆迁律师整理了相关的内容,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农村房屋遇到征收应当依据《地皮管理法》第四十八条规定,根据先赔偿后搬迁、寓居前提有改良的准则,尊重农村村民意愿,采取重新安排宅基地建房、提供安置房或者货币补偿等方式给予公平、合理的拆迁补偿,并对因征收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等费用予以补偿,保障农村村民居住的权利和合法的住房财产权益。
首先,应当考虑复原原状,关于无法复原原状地赋予金钱补偿。依据《国家赔偿法》第三十二条第二款规定,关于能够返还财产或者恢复原状的,应当返还财产或者恢复原状。如果被拆房屋所在区域确实已经批准征收,那么规划变更将不满足恢复原状的客观条件,因此只能要求对被拆房屋进行货币赔偿。
其次,违法强拆迁补偿的金额原则上不该低于征收赔偿的数额。当违法强拆行动被确认违法后,对被拆房屋应当依法补偿,而不是再根据征收赔偿规范赋予赔偿。最高人民法院在 (2017)最高法行申7437号案件的裁判目标中夸大:为了防止征收机关以赔代补、恶意违法强拆行为的发生,赔偿的金额原则上不能低于补偿的数额。
最后,农村房屋曾经归入都会规划区范围内的,应当参照施行国有地皮上房屋征收赔偿规范。尽管关于农村房屋征收一般是按重修本钱予以赔偿,然则《最高国民法院对于审理触及农村集体地皮行政案件多少问题的规定》第十二条明确规定,如果征收农村集体土地时未就被征收土地上的房屋及其他不动产进行安置补偿,补偿安置时房屋所在地已纳入城市规划区,土地权利人请求参照执行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标准的,人民法院一般应予支持,但应当扣除已经取得的土地补偿费。也就是说,在对农村房屋进行补偿时,如果因为征收方的过错没有及时补偿的,应该采纳有利于拆迁户的补偿标准。
依据以上内容,假如农村房屋被违法强拆当然能够得到国家补偿,并且赔偿时也当然应该充分考虑被拆房屋的实际情况,对于符合条件的可以要求参照赔偿时的国有土地房屋征收补偿标准执行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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