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石屏法院迅速执行了一起继承纠纷案件,有效避免了矛盾的加剧,修复了当事人之间的家庭关系。深圳继承纠纷律师为您带来这个案例。
案件简介
方某某。普某某与方某1.罗某某法定继承纠纷案,石屏法院经审理判决,位于石屏县某小区的房屋归方某1.罗某某继承享有,由方某1.罗某某支付方某某。普某某房屋折价1.8.3万元,判决生效后方某1.罗某某支付7万元,剩余剩余款项未支付1.13万元。
因为方1。罗未能在有效法律文件规定的期限内履行义务,并申请执行人。2022年1月10日,普通石屏法院申请执行。石屏法院受理案件后,查询了银行存款、房地产、互联网银行、证券、车辆、住房公积金等信息。被执行人没有银行存款、车辆、房地产等可执行财产,案件难以执行。
案件执行
案件承办法官通过阅卷发现,本案为法定继承纠纷,申请执行人方某某。普某某是方某某的爷爷奶奶,与罗某某是婆媳关系,双方涉及家庭矛盾。为了及时妥善解决家庭纠纷,执行法官本着家庭关系第一的原则,耐心细致地向被执行人方某某解释法律,引导被执行人从家庭关系的角度考虑问题,并告知拒绝履行有效法律文件确定义务的后果。经解释,方某1。罗某承诺尽快找到履行判决的方法,并于2022年1月24日向法院支付了执行费1.1万元,并支付了执行费。至此,一起家庭矛盾纠纷案件仅用了十多天就成功执行,及时解决了双方的家庭矛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