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后子女的医疗费用原则上由父母双方共同承担。父母计划子女医疗费用的,仍应当按照规定报销或者补贴。深圳离婚好律师回答离婚后子女医疗费用由谁承担的问题。
一、离婚后子女医疗费由谁承担。
1.离婚后子女的医疗费用原则上由父母双方共同承担。父母协调子女医疗费用的,仍按规定报销或者补贴。
2.法律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五条的规定。
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承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费用金额和期限由双方约定;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前款规定的协议或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判决原金额的合理要求。
二、如何规定离婚子女的抚养费。
一般来说,如果对方有固定收入,对方的固定收入为20%-30%。如果有两个孩子,比例可以增加;如果没有固定收入,可以支付行业年总收入或平均收入的20%-30%。《民法典》第一百零八十五条离婚后,一方直接抚养子女的,另一方应当承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费用金额和期限由双方约定;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金额的合理要求。
三、离婚方不同意离婚吗?
若关系破裂,调解无效,应允许离婚。
调解无效的,应当允许离婚:
(1)重婚或配偶与他人同居;
(2)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抛弃家庭成员;
(3)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4)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两年的;
(5)夫妻关系破裂的其他情况。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若能证明夫妻关系确实破裂,法院可直接判决离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