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装修不是一件省心的事情,所以越来越多的业主在家居装修中选择“全包圆”服务。 然而,这种服务有时并不容易。最近深圳合同律师也接到一起因为装修最后闹到起诉的的地步,下面来看看怎么回事。
前不久,北京市民张先生在装修自己的房子时,与一家承诺大套餐服务的装修公司签订了装修合同。公司宣称会解决装修中的各种问题。装修公司定制家具时,业务员为张先生推荐了几款家具产品,并承诺打八五折。张先生对此非常满意。基于对装修公司的信任,张先生没有详细核对产品价格就下单了。但张先生后来发现,在他定制家具的合同和票据上,根本没有享受到折扣。张先生认为家具公司存在价格欺诈,装修公司应承担连带责任,将两家公司诉至北京市一中院。
双方争议的焦点是产品的真实原价是多少,交易价格是否真的享受了折扣。然而,北京一中院在审理该案时发现,张先生与家具公司签订的订货合同、订货单、清单中并未写明涉案商品的原价。
那么,没有进行标注原价的行为方式是否合法?
深圳合同律师表示,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解释《禁止价格欺诈规定》有关规定的通知》,原价是指经营者在促销活动前7天内在本交易地达成的交易。 有价票据有最低成交价格,如在前七天内未成交,则以促销前最后成交价格作为原价。 庭审期间,家具公司提交了其他连锁店的交易单据,但涉案门店均未发生交易,与上述规定不符。 由于家具公司无法在涉案门店开展促销活动前提供成交单,法院认为家具公司履行涉案合同的相关行为构成虚假原价。
据了解,商家虚构原价,大多数学生是为了中国制造企业交易市场价格“很优惠”的假象。这种社会行为足以影响研究消费者因虚假的优惠幅度而产生大量购买自己意愿,构成对消费者的欺诈。根据目前我国对于消费者合法权益保护法的规定,消费者此时有权要求商家3倍赔偿。
“类似张先生的遭遇在现实社会生活中较为系统普遍。”深圳合同律师进行提醒,在签订装修合同前,务必要擦亮眼睛看清楚一些问题细节,否则一不小心就会掉入商家的价格陷阱。“全包圆”等托管业务类型的服务发展确实需要能够有效节省企业一定的时间和精力,但消费者也不能坐当甩手掌柜,在选择信誉度较高的商家的同时,还应通过仔细分析确认销售价格、工期、材料、质量管理等重要事项,一旦学生发现市场价格或商品生产数量关系质量存疑,一定要得到及时向商家或专业相关人士提供咨询。在签合同时,看清合同主要内容,认真学习阅读理解全文,警惕模糊明码标价、虚假降价、虚假优惠折扣等行为,同时要保留好交易会计凭证,增强审计证据留存意识。对于内部装修设计公司员工推荐的配套家具、家电等购买事项,也应仔细研究了解文化产品详情、型号、价格、安装等信息,并写入合同。
深圳合同律师同时进行提醒,对于装修设计公司,根据《价格违法犯罪行为行政管理处罚规定》,对经营者的价格欺诈行为,除了企业应当赔偿消费者外,还将被行政执法机关处以所得5倍以下罚款,情节发展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销售商家和装修公司应当建立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政策法规,在产品服务质量及定价等方面为消费者能够提供技术专业教学建议,同时提醒商家留存法律认可的销售票据,避免风险承担不利影响后果。
看了深圳合同律师整理的这些,相信大家在以后装修的时候就有所注意了,如果怕自己也出现类似的情况,可以找专业的律师帮助帮助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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