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手机聊天记录可作法律作为证据可以进行分析民事诉讼”的消息引发学生广泛研究关注,相关话题迅速冲上热搜。2019年12月26日,最高人民法院根据民事诉讼证据做出新修改的最高人民法院裁定,自2020年5月1日起施行。深圳律师咨询网带您了解一下相关的情况。
2017年8月14日,黔南州中级人民法院与黔南电信、中国移动、中国联通联合制定颁布了《关于加强失信通信惩戒和构建协同联动机制的暂行办法》,并于2017年9月1日正式开通“失信人CRBT”。广州法院、泉州法院等多家法院实施了为失信人定制“CRBT”的措施,让失信人越来越难以藏身。
1、那些逃往国外的人也将被追究责任。
2017年2月23日,香港《南华早报》网站报道,2014年,石家庄商人闫某标从中信银行贷款5000万元人民币,携家人逃往加拿大。2017年2月21日,不列颠哥伦比亚省最高法院判决闫某标服从石家庄仲裁委员会的决定,支持银行的诉求:全额偿还借款,加计利息人民币217万元。
2、公告悬赏提供企业财产问题线索。
2017年5月1日起施行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执行中财产调查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一条规定,被执行人不得履行现行法律文书规定的义务,申请执行人可以书面向人民法院申请悬赏通知,查找可执行的财产。包括北京朝阳法院、北京海淀区法院、石家庄井法院、福建福州法院、西安莲湖法院和山东威海法院在内的许多法院都采用了物权公示奖励制度。
3、执行悬赏保险。
2017年8月8日,四川省德阳市旌阳区人民法院与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德阳支公司签署合作协议,启动“实施悬赏保险”项目。
2017年8月23日,Liaocheng Intermediate People 法院与中国人民财产保险公司聊城分公司签署《关于推行无忧保险服务的合作协议》 ,在市法院率先推行“推行无忧”奖励保险,供遗嘱执行人(债权人)申请提供奖励保险服务。
2017年8月25日,云南省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与两家保险公司签订框架协议。申请执行人可以购买保险并提供奖励。一旦有人举报被执行人的财产线索并成功执行,保险公司将承担举报人的奖励。
4、终极大招:刑事法律责任进行追究
《中华民国》第三百三十三条规定,人民法院判决、裁定情节严重的,对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的罪行追究刑事责任,2015年《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不执行判决和刑事案件审判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对刑事责任的具体问题作了进一步阐述,并规定公安机关不予受理的,可以将公诉移送自诉。
根据这一决定,从5月1日起,微博的聊天记录可以正式作为诉讼证据。它将电子数据的类型分为五大类和形式:
(一)网页、博客、微博等网络平台发布的信息;
(二)手机短信、电子商务邮件、即时通信、通讯群组等网络技术应用提供服务的通信系统信息;
(三)用户登记资料、身份认证资料、电子交易记录、通讯记录、登入记录等资料。
(四)文件、图片、音频、视频、数字证书、计算机程序等电子文件;
(五)能够以数字形式存储、处理、传输并能够证明案件事实的其他信息。
深圳律师咨询网了解到,2018年9月11日,广东省公检法联合制定的《办理拒不执行判决、裁定刑事案件标准指引》第二条明确,被执行人隐匿、转移或者故意毁损财产达到2万元,单位达到20万元以上,或者以低于市场价50%的价格转移财产或者无偿转移财产,致使法院生效判决无法执行等13种情形,属于刑法规定的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