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过借据的诉讼时效该怎么办?深圳债权债务律师为您回答。
1.超过诉讼时效期间,尽量考虑通过友好协商促进双方就原借据和借据达成的还款协议。双方就原债务达成还款协议的,还款协议为新债权。债务关系,还款协议受法律保护。
2.超过诉讼时效,当事人不能协商的,债权人可以考虑向对方发出收款通知。债务人在通知书上签字盖章的,视为重新确认原债务,债权债务关系受法律保护。
从诉讼时效的角度来看,如果借据中注明了还款日期,则诉讼时效将从还款日期的第二天起计算两年。还款日期未注明的,表明合同是履行期不明确的合同,民法通则和合同法规定了履行期不明确的合同。
《合同法》第二百零六条规定:借款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贷款。贷款期限未约定或者协议不明确的,借款人可以随时返还;借款人可以敦促借款人在合理期限内返还。《合同法》第六十一条规定,合同生效后,当事人可以补充质量、价格、报酬、履行地点;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合同有关规定或者交易习惯确定。因此,债务履行期限不明确,虽然债权人有权要求债务人随时履行债务,但必须给予对方必要的准备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