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事故赔偿标准:医疗费用、误工费、住院伙食补贴、陪护费、残疾生活补贴、残疾电器费、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交通费、住宿费、精神损害抚慰费等。关于医疗事故赔偿标准,深圳市医疗事故律师将给出答案。
一、医疗事故赔偿标准
1.医疗事故赔偿标准:医疗费、误工费、住院食品补贴、陪护费、残疾生活补贴、残疾电器费、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交通费、住宿费、精神损害抚慰费等。
2.法律依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五十条医疗事故赔偿,按下列项目和标准计算:
(1)医疗费用:根据医疗事故造成的人身伤害,按原发病医疗费用计算。结案后确需继续治疗的,按基本医疗费用支付。
(2)误工费:患者有固定收入的,按误工减少的固定收入计算。收入高于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平均年薪三倍以上的,按三倍计算;无固定收入的,按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计算。
二、医疗事故与医疗纠纷的区别
1.医疗纠纷包括医疗事故、医疗错误、医疗事故、并发症、产品质量、疾病自然转移等,医疗事故是主要组成部分。在许多医疗事故中,除了一些不可预测的医疗风险因素外,医务人员的过错仍然是主要因素。如何避免这些风险因素的关键仍然是医务人员。在实际的医患关系中,由于缺乏医学知识,患者的治疗计划完全由医生单方面制定和实施,患者只处于被动接受的地位,往往只根据医务人员的要求配合检查和治疗,有时甚至处于意识、昏迷,甚至没有合作能力,让医务人员进行医疗。因此,医务人员在医疗过程中的责任非常重要,任何轻微的疏忽都可能导致严重的医疗损害。如何实现责任感,避免疏忽,关键在于无尽的注意义务。
2.在临床医疗工作中,医疗行为本质上是一种侵犯性行为,无论是手术还是药物治疗。在保护患者生命健康权的基础上,要做好知情同意。知情同意包括两个层次:一是知情,即患者及其家属有权了解病情,医生有义务如实告知病情。通知应广泛理解。除了通知患者病情外,还应通知常用的治疗方法、前沿的实验诊断和治疗方法以及不同治疗方法的疗效预测。并发症预测、各种治疗费用预测以及根据医生自身经验推荐的治疗方案。知情同意的第二级是同意。同意是在充分了解疾病和治疗后,患者及其家属在通知的基础上做出适当的决定。只有获得患者同意,医疗行为才能合法化,医务人员在医疗损害事件中的责任才能减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