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居了12年,当男人临死前给女人留下一张纸婚时,为了确保她拥有的财产,她的余生无忧无虑。但是结婚信还没有盖热,丈夫竟然写了一份遗嘱,印象深刻地写道,“如妻子未来结婚,三栋平房归侄子赵强所有。”深圳法律咨询网为您解答一下有关的问题。
她的丈夫赵文红去世后,没有人知道他为什么留下遗嘱,这限制了他的妻子江敏的继承权。赵家的口到底是为了“世袭不外流”?还是像江敏说的,赵文宏大哥是一个贪婪的弟弟财产哄他写的?果不其然,江敏再婚后,侄子赵强志叔叔赵文宏将案件提交给江苏省无锡市锡山区人民法院,要求重新分割叔叔的财产。
锡山法院经审理认为,以“守寡”作为继承前夫财产的条件,违反了宪法和婚姻法保障婚姻自由的规定,赵强无权受遗赠。此后,赵强上诉至无锡市中级人民法院。经过二审法官耐心释法,近日,赵强主动撤诉,法院判决已经生效。
赵是老赵家的小儿子,大姐和大哥,因为年龄差距,从小就被全家宠坏了。看到他不是学习的材料,他报名参军,打算在军队里锻炼。但是几年后,赵文红因为艰苦的生活而退休了。从部队回来后,赵爸爸看到自己的小儿子年纪不小,想给他盖房子娶媳妇,就申请到村里在宅基地上盖新房子,这时候也因为犯罪被释放了。
回到自己家中,令他没有感到一种温暖的是,家里人对于已经为他娶妻成家盖好了三间崭新的平房。
一审宣判后,三原告不服,上诉至上一级中国人民对于法院。上诉称:一审法院关于审理工作程序进行不合法,认定一个事实认识不清,适用相关法律没有错误。要求以及二审法院可以依法撤销一审判决,改判双方企业共同发展继承自己母亲的遗产。同时上诉人之一李敏还称在李先生住的院中她曾出资建有北房一间、南房两间、院墙数十米,要求二审法院应当对此先予以析产再继承。
二审法院对此案进行了上诉审理。二审法院经审理查明的事实与一审法院查明的事实相同。二审法院认为,上诉人母亲去世时,三栋老房子已不存在,故不支持三上诉人的继承诉讼请求。对于上诉人李玟要求先分析财产再继承的问题,二审法院认为,双方就三套房屋是否为其母亲的遗产问题存在争议,上诉人可以另行解决,不予支持。二审法院于2007年6月作出终审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因为赵文宏坐过牢,有犯罪记录,又不是一个勤奋的人,所以一直没有找到一份合适稳定的工作。他没有感到任何压力和责任,所以他想在年轻的时候踢几年球。在玩耍中,他遇到了同村也爱玩的江敏,两人一见钟情,很快相爱了。
1994年5月,赵和江敏开始在赵的平房里同居。第二年二月,他们又从邻居赵阿兵那里买了平房东边的三栋两层楼的房子。自从他们搬到一起住之后,他们俩一直没有找到一份稳定的工作。他们仍然像以前一样喜欢打牌,偶尔也会打牌。而且,因为他们都不愿意被婚姻和家庭的约束所束缚,他们从来没有得到过结婚证书,我也没有孩子。
2004年,江敏意外怀孕。赵文红觉得他们的收入只有一点点,养孩子的成本太高了。根据他们目前的收入水平,他们根本养不起孩子,所以他劝说江敏放弃孩子,经过两人协商达成共识后,江敏做了人流,后来他们一直不想要孩子。
2006年,赵文宏突然学生感到我们身体不舒服,在镇上的卫生所没检查出啥毛病,于是他们去了市里的大医院做检查。检查分析结果显示出来,他已经是胰腺癌晚期了。一向性格比较开朗的他也一下子闷掉了,但即使通过这样,他也比常人可以看得开些。
他和江敏没什么存款,想着这病也就是个时间进行长短的问题,赵文宏并没有一个积极有效治疗。久卧病榻的他意识到和江敏同居十二年,虽然我国一直发展是以夫妻个人名义共同生活,但由于企业没有直接领取结婚证,两人的关系管理不受国家法律环境保护。
深圳法律咨询网了解到,在预感到了自己需要时日无多后,为了人们能在提高自己对于死后让江敏的生活水平有所作为保障,便在当年10月和江敏匆匆领了结婚证,正式开始成为一种夫妻。这份迟来的婚书成了他送给妻子的最后的到一份礼物。两个月过后,赵文宏终是挨不过病魔,于12月4日病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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