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效婚姻是由于缺乏婚姻条件,没有法律效力的婚姻。中国法律已经作出了解释无效婚姻的相关规定。婚姻无效的原因取决于各国法律的具体规定。法律中婚姻无效的常见原因主要包括:缺乏双方的婚姻协议,违反禁止近亲结婚的规定,没有法律结婚方式,未达到法定结婚年龄,重婚等。下面深圳专业的婚姻律师为你具体解释。
一、重婚。
一夫一妻制是我国基本的基本婚姻制度。重婚罪是指已婚人士在没有取消原婚姻关系的情况下再次结婚的情况。是指当事人同时有两个或两个以上的配偶,重婚二婚本质上是不同的。重婚违法违反了一夫一妻制的基本原则。因此,《婚姻法》明确规定,一旦发生重婚,其婚姻无效。
二、患有不适合结婚的疾病
患有严重遗传性疾病、指定传染病、精神染病、精神疾病和其他与婚姻和生育有关的疾病被认定为医学上不应该结婚的疾病,婚姻法规定禁止结婚。当事人已登记结婚的,婚姻无效。
三、有血亲关系
中国法律规定,所有属于三代以内直系血亲和旁系血亲的婚姻都将属于无效婚姻。禁止结婚的直系血亲应包括拟直系血亲,如养父母和养子女、有抚养关系的继父母和继子女。虽然拟制血亲没有血缘关系,但由于伦理观念和习俗,以及保护子女和继子女的原则,拟制血亲的双方都禁止结婚。这不仅是法律规定,而且在伦理和道德上也不适合结婚。
四、不到法定结婚年龄
《中国婚姻法》规定,男性结婚年龄不得早于22岁,女性不得早于20岁。一方或双方未达到法定结婚年龄的,婚姻无效。少数民族地区的法定结婚年龄将会有所不同。民族自治地区可以根据民族婚姻家庭的具体情况相应灵活。
无效婚姻制度是婚姻法的基本制度,是婚姻的前提,在提高我国公民素质、保障健康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深圳专业的婚姻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