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知名借款案件律师 很多朋友会说你的问题是多余的,根本不需要问。还钱的时候撕借条是很自然的。如果钱都换了,还不撕借条准备向其他借款人要?
现实中,我们经常借钱。借款人还款后,贷款人通常会将借条返还给借款人或当面撕毁。
但是这样对吗?
每个人对这个问题的理解都不一样。正式回答这个问题的时候,要知道借条的性质。
事实上,借条不是债权凭证。应该定义为合同,更像是贷款合同,主要记录借款人和贷款人双方的信息,贷款的本金金额,贷款利率的计算依据,贷款期限。但贷款本金是否实际交付,仍需配合其他银行转账凭证、微信或支付宝等转账记录、现金交付收据等证明贷款关系实际履行情况,以此认定贷款人交付贷款本金的事实。
所以如果把借款合同看成是简单的借款合同,可以考虑一下。我们交易的时候,双方都履行了各自的义务,原合同会被收回还是撕毁?
一般不会。比如买房子签的合同,不仅在房子交付过户后会被撕毁,还会向房产交易部门备案。
因此,我不应该撕毁从这些私人贷款中获得的经验。
是否有必要撕毁欠条,现实中主要涉及以下几种情况:
第一,借款时,贷款人以现金方式支付贷款本金,借款人还款时,撕毁借条或当面归还借款人问题不大,一般不会引起纠纷。
二、借款时,贷款人通过银行转账、微信转账、支付宝转账等转账记录的方式支付贷款本金,从贷款人名下直接支付到借款人名下;借款人通过上述转账记录还款,直接从借款人名下账户向贷款人名下账户还款。在没有利息协议的情况下,撕毁借条或当面归还借款人没有大问题,一般不会产生纠纷。
三、借款时,贷款人以现金支付贷款本金;但借款人在偿还贷款本息时,使用银行转账或微信、支付宝等记录的第三方支付方式,防止资金转移。如果借条退给借款人或者撕毁,借款人说自己从来没有向真正的贷款人借过钱,转到真正的贷款人的钱是贷款人向借款人借的怎么办?
采用借款人、贷款人、实际贷款人的方式比较混乱。我举个例子。以下案例也可以参考这个案例。
也就是李磊向韩梅梅借了10万,韩梅梅手头刚好有10万现金,就把现金交给了李磊。李磊只发了贷款,然后李磊做生意赚钱,于是通过银行转账还了10万给韩梅梅,韩梅梅还了贷款给李磊。本案中,如果李磊以10万元的银行转账凭证起诉韩梅梅,他声称韩梅梅向李磊借款。
因为,《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七条规定:原告仅依据金融机构的转账凭证提起民间借贷诉讼,被告辩称转账是为了偿还双方之前的贷款或其他债务,被告应提供证据证明其主张。被告提供相应证据证明其主张后,原告仍应承担贷款关系成立的举证责任。
根据该规定,原则上李磊以转账凭证起诉韩梅梅,一般认定双方存在借款关系。如果韩梅梅说这是以前的贷款关系,韩梅梅需要提交以前贷款关系的证据,如借条或聊天记录。证据中的借条应该是最有效的证据。如果李雷被送回或撕碎,没有其他证据,韩梅梅只能承认自己运气不好。
四、借款时,贷款人通过银行转账、微信转账、支付宝转账等方式支付贷款本金。,直接从贷款人名下支付到借款人名下;借款人通过上述转账记录还款,也可直接从借款人名下账户向贷款人名下账户还款;与前一个不同的是,这次有利益协议。从转账记录来看,借款人向借款人名下支付的金额大于贷款人向借款人名下支付的金额。这时候如果借款人恶意,故意说利息多,或者根本没有利息协议,要求返还超过贷款本金或者借款人主张的利息的部分。如果贷款人没有证据证明多付的部分属于利息,那就麻烦了,可能造成不必要的损失。
第五,还有贷款人以转账方式支付贷款本金的情况。但从贷款人指定的第三人名下转移到借款人名下,借款人将全部本息返还给贷款人。如果借款人此时将贷款归还借款人或撕毁,如果借款人以贷款人的转账记录起诉贷款人,要求贷款人归还贷款,贷款人没有证据将其借给债务人,容易引起纠纷;即使第三人能为你出头,表明借款人向借款人名下支付的款项被退回,第三人向借款人支付的款项也可能因为金额不完全一致而败诉。
此外,贷款人通过其指定的第三方通过银行转账将贷款本金支付至借款人名下的账户。借款人退回到贷款人名下,第三方失去联系,因为第三方很可能是贷款人公司的员工,可能辞职或者有其他意外。如果贷款返还给借款人或被撕毁,此时借款人也可以要求贷款人偿还贷款。贷款人没有证据借给借款人,也没有第三方给予。
深圳知名借款案件律师 通过对以上情况的简单分析,可能不是很全面,可能会出现很多情况,每个问题都需要具体分析。但我建议,即使借款人归还贷款本息,也不要撕毁或归还借条给借款人;很有可能借款人会说我把钱还清了。如果我不拿贷款找我要钱,我觉得交易贷款最好的方式是通过银行转账;如果贷款是现金交易,我们会开收据,贷款人在交付贷款本金时会要求借款人开收据;借款人还款给借款人时,让贷款人开收据。他们可以保留他们的收据和收据,这是交货的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