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房拆迁是近年来社会上普遍存在的问题,而公房安置则是政府为解决私房拆迁问题而采取的一种措施。然而,一些人却利用公房安置的机会,通过购买公房并将其转为售后产权房的方式,从而获得了福利性住房,这种行为涉及到法律上的问题。深圳拆迁律师为您解答一下相关的问题。
一、私房拆迁及公房安置的法律依据
1.《城市房屋拆迁与补偿条例》
该条例规定,拆迁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合理的原则,并应当以协商为基本方式。拆迁补偿应当包括房屋补偿、过渡期生活费、安置补助和其他相关费用。
2.《深圳市城市房屋拆迁与补偿管理办法》
该办法规定,拆迁补偿应当包括货币补偿和房屋安置。货币补偿包括房屋补偿、过渡期生活费、安置补助和其他相关费用。房屋安置应当按照政府统一规划进行。
3.《深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该条例规定,符合条件的职工可以使用住房公积金购房,并且在购房后3年内不得转让,不得改变房屋用途。同时,购房人不得同时拥有其他房屋。
二、私房拆迁中获得公房安置后购买为售后产权房的行为是否合法
在私房拆迁中获得公房安置后,购买公房并将其转为售后产权房的行为,是不符合法律规定的。具体来说,有以下几个方面的问题:
1.违反了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购买公房并将其转为售后产权房的行为,违反了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规定。购房人不仅违反了3年内不得转让的规定,还改变了房屋用途,从公房变成了售后产权房。这种行为不仅是对法律的违背,也是对政府的规划和公共资源的浪费。
2.可能涉及违法行为
购买公房并将其转为售后产权房的行为,可能涉及违法行为。在深圳市,福利性住房的管理是比较严格的,如果购房人没有符合购买福利性住房的条件或者是通过不正当手段获取到福利性住房,都可能涉及到违法行为。如果相关部门查处此类违法行为,涉事人员将面临罚款、取消购房资格等后果。
3.违反了政府规划
购买公房并将其转为售后产权房的行为,违反了政府统一规划的原则。政府对于公房安置是有一定的规划和分配的,购买公房后将其变成售后产权房,将导致规划和分配的失衡。同时,政府的公共资源也将受到浪费。
三、类似案例
类似的案例在深圳市也时有发生。比如,2019年深圳市龙岗区政府就查处了一起涉及私房拆迁安置房转售的案件。这起案件中,购买安置房的人员将其变成了售后产权房,涉及的面积超过了4000平方米。相关人员因此被处以行政拘留和罚款。
四、结论
私房拆迁是一个普遍存在的问题,公房安置是政府为解决私房拆迁问题而采取的一种措施。购买公房并将其转为售后产权房的行为,不仅涉及到住房公积金管理、可能的违法行为等问题,还违反了政府的规划和公共资源的浪费。因此,购买公房并将其转为售后产权房的行为是不符合法律规定的,对此应当加强监管和打击,确保公共资源的合理利用。
五、建议
为了避免类似问题的发生,建议政府和相关部门加强对公房安置的管理和监督。具体建议如下:
1.建立健全公房安置的管理制度,明确安置对象和安置标准,加强对公房安置的规划和分配。
2.加强对公房安置的监管和检查,对购买公房并将其转为售后产权房等违法行为进行打击和惩处。
3.完善住房公积金管理制度,严格执行住房公积金的使用和管理,防止住房公积金被滥用。
4.加强对住房交易市场的监管,打击和惩处非法中介和黑中介行为,维护住房市场的公平和秩序。
5.加强对公共资源的管理和利用,鼓励合理利用公共资源,防止公共资源的浪费和滥用。
深圳拆迁律师提醒大家,购买公房并将其转为售后产权房的行为是不符合法律规定的,涉及到住房公积金管理、可能的违法行为等问题,还违反了政府的规划和公共资源的浪费。政府和相关部门应该加强对公房安置的管理和监督,避免类似问题的发生,确保公共资源的合理利用。同时,个人也应该自觉遵守法律法规,不要以牺牲公共利益为代价谋取个人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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