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保护知识产权案件律师 日前,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建设高标准市场体系行动计划》,并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各部门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加强知识产权保护;推动《关于审理侵犯商业秘密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的实施,出台关于审理涉及药品注册审批的专利民事案件的若干规定。对知识产权侵权惩罚性赔偿适用法律的若干问题,出台了一系列解释,对恶意侵权、长期持续侵权、商标侵权等行为,严格执行惩罚性赔偿制度。探讨建立知识产权侵权的快速救济机制。做好商标代理管理办法、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规定、官方标志保护办法等相关部门规章的制定和修订工作。对药品专利保护、跨境电商等领域的知识产权保护进行规则研究,编制发布企业知识产权保护指南及知识产权保护的国家指南。对申请和审查过程进行优化,提高审查效率,缩短审查周期;构建和完善专利、商标等无形资产的评估管理制度。
建立高标准的市场体系是加快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重要内容,也是加速建立以国内大循环为主体,国内国际双循环相互促进的新发展格局的关键。为了更好地贯彻党中央、国务院的决策部署,建立更成熟、更定型的高水平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进一步激发各类市场主体的活力,现就建立高标准市场体系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健全平等保护产权的法律和制度。推动《刑法修正案(十一)》的实施,依法打击侵害非国有企业职工财产权益等相关犯罪,加强对非国有企业产权的刑法保护。颁布实施了《关于审理专利授权确权行政案件的若干规定》。健全专利和版权法律的配套法规。完善和完善各项国有产权交易制度。彻底清理区别对待不同所有制经济产权的规定。
二、健全对产权执法的司法保护制度。对第二批涉产权纠纷案件进行了再审。健全企业产权保护案件的申诉、复查、再审制度。推进对涉产权冤错案件的依法甄别纠正常态化机制化。通过总结专项治理行动的成功经验,研究建立政府涉产权纠纷案件的常态工作机制。严厉规范公安机关涉案财物处置程序,建立健全有效衔接的涉案财物处置机制。
加强对知识产权的保护。推动《关于审理侵犯商业秘密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的实施,出台关于审理涉及药品注册审批的专利民事案件的若干规定。对知识产权侵权惩罚性赔偿适用法律的若干问题,出台了一系列解释,对恶意侵权、长期持续侵权、商标侵权等行为,严格执行惩罚性赔偿制度。探讨建立知识产权侵权的快速救济机制。做好商标代理管理办法、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规定、官方标志保护办法等相关部门规章的制定和修订工作。对药品专利保护、跨境电商等领域的知识产权保护进行规则研究,编制发布企业知识产权保护指南及知识产权保护的国家指南。对申请和审查过程进行优化,提高审查效率,缩短审查周期;构建和完善专利、商标等无形资产的评估管理制度。
四是健全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完善农村集体产权确权登记和保护制度,分类建立和完善集体资产清产核资、登记、保管、使用、处置和财务管理等制度。要规范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切实防止少数人在集体经济组织内部侵占、非法处置集体资产,防止外来资本对集体资产的侵占、非法控制。加强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的规范管理与服务,完善集体资产评估、流转交易、担保等综合性服务体系。
第二,全面推行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
五、全面推行"国家清单"管理模式。禁止各地区、各部门自行公布本地区、本部门的市场准入清单。完善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动态调整机制。要建立一套覆盖省、市、县的市场准入隐性壁垒清单,畅通市场主体对隐性壁垒的意见反馈渠道和应对机制。制订市场准入有效性评价标准,开展综合评价。
六、进行放宽市场准入的试验。提出了海南自由贸易区、深圳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区、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等一系列开放举措。对符合条件的地区实行放宽市场准入试点。
7.促进企业注销的便利化。实行无债权债务的未开业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的简易注销程序。健全网上注销服务平台,优化企业注销流程。构建企业破产案件简单化审理模式,对资产规模较小、经营区域较广的企业实行简易程序。进行破产制度改革的试点。
第三,全面完善公平竞争审查制度。
8.加强对公平竞争审查的严格限制。积极探索建立公平竞争审查举报处理与响应机制,对举报及时核实。完善公平竞争审查机制,进一步明确和细化各类政策措施在公平竞争审查范围。制定公平竞争审查例外规定适用指南,建立动态调整例外规定和重大事项实时调整机制。对行业性审查规则进行研究,进一步细化认定标准。
9.加强和改进反垄断和反不正当竞争的执法工作。我们坚决反对垄断和不正当竞争。制订原料药等特殊领域的反垄断指导意见、豁免制度适用指导意见,以及实施企业境外反垄断的实施指导意见。推进平台企业垄断认定、数据采集和使用管理、消费者权益保护等方面法律法规的完善。在新的领域,如平台经济、共享经济,加强反垄断和反不正当竞争的规制。健全企业收费目录清单制度,严厉查处乱收费、乱摊派行为。
10.取消地区分割和地方保护。健全市场竞争力评价体系。通过建立跨地区统一的市场准入服务体系,实现身份实名认证互认,统一名称自主申报行业字词库,统一企业经营范围库,实现跨地区注册登记无差别化。除非法律法规明确规定,不得要求企业必须在某一地点登记,也不得为企业的跨地区迁移设置障碍。建立跨区域市场监管案件移送、执法协助、联合执法机制,对新型、疑难、典型案件,要畅通会商渠道,互通裁量标准。
第三,促进要素资源的有效配置。
第四,推进经营性土地要素市场化配置。
十一、深化土地管理体制改革。强化土地利用计划管理和跟踪评价,完善年度建设用地总量控制制度,健全重大项目用地保障机制,实行增存挂钩,提高城乡建设用地指标统筹使用水平。实施委托用地审批权下放试点,建立和完善省级政府用地审批工作的评价机制,对试点省份根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土地管理水平综合评价结果进行动态调整。
十二、完善土地供应制度。以满足国土空间规划和用途管制要求为前提,促进不同类型产业用地的合理转换,探索混合产业用地的增加供给。要积极探索实行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加速推进城乡建设用地市场一体化,统一交易规则和交易平台,完善城乡基准地价、标定地价动态调整机制,建立与市场价格挂钩的价格动态调整机制。
上海保护知识产权案件律师 13.开展跨区域土地指标交易试点工作。开展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节余指标跨省域调剂实施情况评价,探索建立全国跨地区建设用地指标交易机制。改善和完善跨省补充耕地国家统筹机制,稳步推进国家统筹补充耕地工作。探索在有条件的地方建立跨省域补充耕地指标跨地区交易市场,完善交易规则和服务体系。